加拿大税务局的这些规矩

1,加拿大的税务体系是怎么样的 我们一直听到的就是加拿大税务局(CRA),但其实税务局只是协助我们日常报税、缴税、退税的一个政府部门;整个加拿大负责处理税务事宜是由三个部门组成: The Finance Department: 负责制定、调整税务法律 The Canada Revenue Agency (CRA): 负责日常管理以及收集税款 The Department of Justice:处理和税务有关的纠纷(当欠款超过一定数额的时候) 也就是说,The Finance Department负责制定法律、CRA负责收税钱、Justice负责处理和税务有关的官司 2,和CRA之间有意见不和,常规程序是如何的? STEP 1:报税,报税完成之后的几周内,将会收到NOA-Notice of Assessment STEP 2 :由于报税时,报税者只填写相应的数字,这当中可能会发生一些疏漏和错误理解(正常),在这样的情况下,CRA税务局将会根据他们所获得的信息做adjustment ,在这个阶段CRA将会发信和你联系(正常),例如就某些部分的收入需要更多的收入文件来证明,如果你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文件,那么根据他们的信息,你应该缴多少税,目前欠税多少都会在来信中写明 STEP 3 : 你收到信后,应该在规定期限内提供支持文件,并作说明;如果无法提供相应文件,或者提供后文件不被税务局认可,那么你就需要在税务局规定的期限内将欠税补齐,这个时候你就会收到Re-assessment letter STEP 4 : 如果你不同意CRA的RE ASSEEMENT, 那么你需要做的就是填写NOTCIE OF OBJECTION,或者可直接写信给CRA,期限是在接到re assessment letter的90天内,这个时候的案子将会送到Chief of Appeals at the District Taxation Office那里做独立审核 STEP 5: 独立审核的结果无外乎就是:支持Re-assessment或者修正re-assessment, 而你的选择不外乎就是:接受独立审核的结果或者拒绝接受,如果拒绝接受,那么就move到下一个step 6 [...]